广州非户籍人员将可享免费殡葬基本服务

在广州市辖区内死亡的,并在广州市辖区内殡仪服务单位实行遗体火化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可享免费殡葬基本服务。近日,广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发出《关于免除非广州市户籍人员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殡葬基本费用免除范围。该项惠民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广州市基本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

每具最高免费总额为1330元

据了解,2015年9月28日起,广州市对本市户籍居民实施了殡葬基本费用免除政策。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促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广州市将殡葬基本费用免除范围扩大至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通知》指出,免费对象为2016年9月28日(含当天)之后在广州市辖区内死亡的,并在广州市辖区内殡仪服务单位实行遗体火化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免费对象的死亡时间以死亡证开具的死亡时间为准。本通知所称殡仪服务单位是指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及花都、番禺、从化、增城区殡仪馆。

免费项目及标准分别为: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每具费用不超过180元;遗体消毒,每具费用不超过100元;冷藏防腐(不超过3天),每具费用不超过300元;遗体告别厅租用费,每具费用不超过400元;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每具费用不超过250元;普通骨灰盅,每个费用不超过100元;骨灰撒海。

免费标准按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核定,每具最高免费总额为1330元。未达到单项最高免费限额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超出单项最高免费限额的部分,由丧事委办人自行承担。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的,最高免费限额随之相应调整。

据了解,丧事委办人可在经办殡仪服务单位直接办理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手续。非广州市户籍人员殡葬基本服务免除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本规定自2016年9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或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上半年户籍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26393宗

据介绍,以2014年数据分析,广州市全年火化遗体约5.9万具,其中,本地户籍约4.67万具,非本市户籍约1.27万具。按照此数据测算,免除非本市户籍人员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约需1684.18万元。

广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外地户籍人员在办完殡葬手续后都会将亲人骨灰拿回户籍地,只有极少部分会暂时寄存在广州的骨灰楼,而且由于受政策限制广州市的公益性骨灰楼只对本区域的居民开放,所以这次没有把骨灰寄存纳入殡葬基本服务减免范畴。此外,为倡导和鼓励节地生态安葬,广州市将骨灰撒海项目纳入这次免除范围,更好地满足群众办丧需求、推进殡葬改革。

近年来,广州市各殡葬服务单位均不断推出各项惠民殡葬措施。2010年开始,广州市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实行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2013年对《广州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将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减免范围,对外地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半收费,对尸体接运、清洗消毒、冷藏、遗体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等8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进行减免,并将骨灰存放的免费期限延长至10年,最高优惠幅度为2895元。今年1至6月,全市减免困难群众607人,减免金额86.6万元。

2015年9月28日起,广州市对本市户籍居民实施了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政策,免除费用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消毒、冷藏防腐、遗体告别厅租用费、遗体火化、普通骨灰盅、骨灰寄存等7个项目,每具最高免费总额为1680元。今年1至6月,全市办理户籍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26393 宗,免除金额达2449.7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办丧负担。